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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舆论切莫异化为又一场“网暴”

2023-06-20 10:53:16来源:人民邮电报  

近日,广州“地铁偷拍乌龙”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。事件起因是一女子在地铁上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,怀疑对方偷拍自己。为自证清白,大叔同意其检查了手机相册,然而,在发现是误会后,女子依然选择在网上曝光大叔是“猥琐老头”“不是第一次作案”“动作娴熟”等。这种“莫须有”的维权方式引发极大争议,有部分网友认为该女子的做法已属“恶意造谣”。

客观而言,被偷拍是很多女士深恶痛绝的现象,偷拍者也是法律法规重点打击的对象。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担心,女性对类似行为有所警惕、严加防范,也是自我保护意识的一种体现。只不过,伸张权利的基础应该是事实和真相。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,在明知是误会的情况下,仍然对当事人进行恶意揣测,的确值得商榷。


(资料图)

“从目前来看,涉事女生的相关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诽谤罪。”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赵军表示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但据法律规定,犯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除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。这里所谓“告诉的才处理”,是指犯诽谤罪,被害人自诉告发的,法院才受理。这意味着,如果受害方原谅了涉事女生,其行为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女子所在大学就此事回复称,学校对此高度重视,已密切联系属地警方及当事学生了解核实情况,将按程序依规依纪处理。

目前,该女子已在网络上公开道歉,大叔及其家属对此选择了谅解,“她公开道歉就好,不想影响她太多。希望学校不要开除她,她(考上大学)不容易”。

然而,网络舆论并未就此平息,很多网友持续关注着该女子会面临怎样的处理结果。但随着网友不断涌入,舆论场也开始被挤压、变形,理性和客观逐渐失灵,部分网友曝光了该女子的姓名、年龄,就读的学校、专业等个人信息,还有网友扒出了她的个人社交账号,甚至有网友对她进行侮辱谩骂,声讨声不绝于耳,也有网络暴力之嫌。

需要强调的是,日前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发布了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进一步规范网暴触法界限,强化网暴治理:对在信息网络上制造、散布谣言,采取肆意谩骂、恶毒攻击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等行为依法严惩。意见明确,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,应当依法严肃追究,切实矫正“法不责众”错误倾向。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、组织者、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。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,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,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“基于客观事实对涉事女生的错误行为展开批评批判是正当的,但如果故意捏造事实或在网络上散播其个人信息,比如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家庭住址等,或是出现‘人肉搜索’、人身攻击、人格辱骂等行为,就可能构成违法犯罪。”赵军表示。

不可否认,许多网友的初衷是善意的,他们的密切关注、持续追问、理性探讨,推动了事件的进展和真相的公开。但舆论场就像一个暴风眼,没有人能预料到下一刻它又会波及多少人;舆论场也像一片汪洋大海,总有人在里面浑水摸鱼、借机牟利。再加上一些网友被情绪裹挟,慢慢地可能忘记了自己的出发点,越说越过火。这些都给大多数网友原本的善良和正义蒙上了一层阴影。

因此,网友在围观该事件过程中应保持理性,守住文明和法律的底线,杜绝网络暴力,杜绝对涉事女子和大叔进行“人肉搜索”、恶意揣测、人身攻击,避免陷入一场负能量的狂欢。相关网络平台也应承担必要的责任,加强对网络发言行为的关注,对借此事件恶意炒作、侮辱和诽谤他人的账号及时采取封限措施,维护网络秩序,净化网络环境。

对涉事学校来说,也应考量女子对大叔的侵权行为是否在校规的范围内,如在校规范围内,学校可以依规处理;如不在校规范围内,学校也不应刻意处分。学校可结合相关行为的情节、造成的社会影响、悔错表现等因素作出符合“比例原则”的处理,不能为了迎合部分舆论一味从重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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